对于重要农资——化肥的调控*策,近日密集出台。
4月17日,财*部发文要求2008年4月20日至9月30日国内用肥旺季内,对所有化肥及部分化肥原料在现有出口税率基础上加征100%的特别出口关税。
这只是第一步。4月18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对氯化钾及复混肥出厂价格管理意见,提出将对化肥的进口、生产、销售等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督。国家发改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将化肥生产经营企业执行氯化钾及复混肥价格*策情况作为近期化肥价格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
调控对企业产生了较大影响。江苏东方红肥业公司总经理程怀光告诉记者,企业受困于上游原材料涨价,下有价格管制,利润下降是肯定的,“但仍会坚决拥护国家*策。”
山东中天生态肥业公司高先生告诉记者,今年复合肥的利润受影响较大,主要原因是上游硫磺价格上升过快。
复合肥原料是由尿素、磷肥、钾肥等按照比例复合而成。不过这些原料受国际硫磺价格上涨影响大,供应紧缺。“山东缺硫磺,生产成本更高,湖北、苏南还有一定原料。”他说。
目前国家硫磺价格居高不下。4月上旬,国际硫磺价格仍为上涨走势。中国硫磺受制于国际市场,目前进口量约占全球贸易量的1/3。这加大了钾肥、尿素等化肥价格。
程怀光指出,化肥价格高涨,农民购买力下降,“原先可能买3袋的,可能目前只买2袋了。所以就企业而言,可以薄利多销的办法来应对市场。”
根据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的调查统计,一季度湖北农民人均购买化肥16.21公斤,同比减少1.83公斤,下降10.2%。
湖北省物价局工农业产品价格管理处副处长郝诗渊表示,的确存在货源紧张的情况,一方面雪灾期间一些化肥厂减产,此外由于2007年出口太多,导致今年化肥供应吃紧,缺货大大拉高了化肥价格。
面对化肥价格高涨的态势,国家将从生产到内外销售,进行全方位监管。4月18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关于加强氯化钾及复混肥价格监管的通知。
该通知指出,对化肥价格实行*指导价管理的,要严格成本监审,合理确定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未实行*指导价的,要实行提价申报或调价备案制度,并从严审核企业生产成本,严格控制调价频率和调价幅度,对价格上涨不合理的,要责令企业恢复原价或降低调价幅度。
程怀光告诉记者,国家控制化肥价格只是暂时,从长期来看,国家对企业预计将会有*策优惠支持。出口的*策变化对他们的影响不大,原因是“国内市场都满足不了需求”。该公司目前生产的复合肥年产复合肥90多万吨。
郝诗渊表示,国家强化化肥从生产到销售的环节监管,未来对平抑化肥价格快速上升具有积极意义,但比如“化肥厂生产价格是否只能在成本上加15%,批发和零售价格整体浮动比例应在7%以下,需要好好调查。”
不过,国家的要求不止这些。
根据4月18日发的通知,“中农、中化集团公司购买的以边贸形式进口的氯化钾以及地方边贸企业直接进口的氯化钾,销售给复混肥生产企业的,在进价基础上顺加的综合经营差率不得超过5%(不包括运杂费,下同);销售给化肥流通企业的,顺加的综合经营差率不得超过3%。”
据悉,国家发改委已经要求各地在化肥价格专项检查中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注意研究价格违法行为的新特点,提高价格执法的有效性。
这包括查处对化肥生产企业不及时开票、一货多票、多收运杂费、价内费用转价外加收等手段变相突破化肥出厂价格上限行为等。
(摘自2008年4月19日《21世纪经济报道》)